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25版)
为提高我校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减轻或消除其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1. 普及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提高全校所有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完善传染病信息网络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隔离”。
3.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校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指挥,妥善应对,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链接,快速处理;分级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防控工作原则,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合作,紧密配合,联防联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破坏性。
三、领导机构和职责
1.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 臣 李旋旗
常务副组长:贺修裕
副 组 长:李 敏 严曙光 丁春茹 王文龙 彭进香 汪友仁 李子毅 江正云
成 员:李友谊 余清明 侯飞燕 刘治国 王卫霞 李 波 朱 勇 陈 磊 彭泽平 张平喜 潘文渊 向灏杰
文建奇 何 力 江新军 何 曦 刘潇潇 郭俊兰 任英姿 梅 艳 江 丽 吴泽琴 张金年
下设疫情指挥调度办公室:党政办
主 任:江正云(兼)
2. 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处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亲自抓,疫情发生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分析研判和工作联防,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常务副组长负责应急处理全面工作,听取汇报,布署防控,调度协调,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协调党政办、学工部、团委等各部门紧密配合、应对处置;各组长、成员统一听从指挥调度,紧密合作,科学防控。
3. 处置程序
(1)学校一旦有疫情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有病例或疑似者,学院各班级老师及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立即管控做进一步相关检查、监测,学校根据疫情的严重性和发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鼎城区卫健疾控、教育局相关部门,等待专业部门规范处置。(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2)认真落实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各单位负责人及时对病原、现场封控,追查源头,听从校方疫情小组安排,疫情防控小组快速启动预案,协调校属各单位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严防严控。(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4)学工指挥各班级老师及时摸清病原,隔离治疗,做好师生现场消杀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
(5)医疗组及时到达现场,精准诊断、疫情预判,做好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责任单位:医务室)
(6)计财处提供专用防疫资金,保障后勤组能及时供应充足防疫物资,满足防疫需求;食堂餐饮部门保障饭菜及时供给、新鲜卫生,让校内人员吃喝安心、放心。(责任单位:计财处、后勤处)
(7)保卫处严格控制校园人员随意进出,严防病毒携进带出。(责任单位:保卫处)
(8)校人事、党政办紧密联接、做好防控人员调节协助。 (责任单位:人事处、党政办)
(9)党委宣传部要做好疫情事态的信息通报,保障人心稳定,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可随意制造虚假舆论。(责任单位:宣传部)
四、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1.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学校一旦有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流传染病例、乙类传染病流行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属各单位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向该学院报告,学院马上向校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按事件发生时间和要求立即向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健委、教育局,以及相关上级部门报告。(鼎城区卫健委 7382160)、(鼎城区疾控中心 7388666)、(鼎城区教委 13507362286)。(责任单位:党政办)
2.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 在学校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病情实习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信息畅通。(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五、应急处理措施
1. 一般突发事件。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病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学院各班级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好晨午检,建立好台账记录;
(2)学校做好应急状态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设立哨点监测,有疫情第一时间进行上报校主管部门领导和鼎城区疾控中心;有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需上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并采取一定的隔离防护措施;
(4)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垃圾及时清理,并采取必要的消杀消毒处理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防携带传染病毒。
2. 重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防控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自我认知和防护能力;
(2)各学院各班级进行每日自我监测,有问题及时反应上报;
(3)对传染病患者及密接者,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介入诊断、隔离、消毒处理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管理,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3. 特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第二、第三级病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更加强如下措施:
(1)各班级师生对缺席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2)不扎堆、少聚集、少外出,严重时听取上级部门意见停课停工;
(3)对各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每日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4)根据疫情突发情况,必要时请求区疾控中心卫生部门协助防控,积极配合,阻断传播外溢;
(5)正确引导,及时沟通,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校园稳定;
六、应急保障
学校疫情防控指挥小组能快速协调各校属各单位部门对疫情的及时封控管控、迅速上报、医疗防治、人员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理;安排有专门的疫情应急处理医疗小组和相对应的上级诊治医疗机构,校医疗组快速处置校内的一般常见病情和基本药物供给;对有疑似传染病者或严重者立即送至相应专门的医疗机构隔离、诊治;后勤组添置好相应的医疗防疫物资、生活物品,保障充足供应,人心稳定、吃喝学习安心、工作放心,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和恢复工作
传染病爆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学习秩序。
1. 会同相关部门对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
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协调善后后续工作;
3. 对突发事件反应出来的问题、卫生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再次发生;
4. 尽快复工复学,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因传染病而造成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所有公共场所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上课;因病停学的学生康复后,需凭医院出具的恢复证明方能入校。